福州未正常毕业大学生落户原籍所需材料

导语 原户籍在本辖区的退学、肄业、结业、开除学籍的学生户口落户原籍需要什么材料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申请条件:

  原户籍在本辖区的退学、肄业、结业、开除学籍的学生

  申请材料:

  1.学校退学批文或退学证明

  2.《肄业证书》

  3.《结业证书》

  4.学校开除学籍批文

  5.《户口迁移证》办理指南点击这里

  6.《居民身份证》

  7.《户口簿》(与迁出时住址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时户口证明)

  办理地点: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落户地派出所电话:0591-8784298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获取福州落户办理流程、落户地址选择、办理材料、线上申请、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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