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儿媳女婿投靠公婆岳父母落户办理指南(条件+地点)

导语 儿媳女婿可以投靠公婆岳父母落户吗?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福州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申请条件

  夫妻一方死亡、服兵役的,儿媳、女婿可投靠公婆、岳父母,必须具备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

  申请材料

  1.儿媳、女婿投靠公婆、岳父母的,必须具备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并提供满一年的暂住证

  2.双方到场并签注同意其投靠的书面报告

  3.夫妻一方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军人身份证明

  4.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儿媳或女婿的《身份证》

  6.《结婚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原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办理地点

  儿媳女婿户口属于福州市外户口,应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咨询办理。儿媳女婿户口属于福州市内户口,应到父母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咨询办理。书面申请报告。

  >>福州各县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地址

  >>福州市各地区派出所地址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1.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元

  2.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获取福州落户办理流程、落户地址选择、办理材料、线上申请、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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