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货车网上告知通行操作指南

导语 为全力做好市区载货汽车通行保障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单位和企业,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福州交警”APP增加 “货车网上告知通行”功能模块,需要在限行时间进入市区限行区域和道路的货车,可自行网上备案,按照系统推送路线和时间行驶。

  一、注册登录

  用户通过 “福州交警”APP“货车网上告知通行”模块→填写企业信息注册→审核通过→输入账号信息登录。

  注册

  登陆

  二、添加车辆

  点击“车辆信息”中“新增车辆”→输入车辆信息→完成添加车辆。

  三、备案通行

  点击“可用备案”中“新增备案”→根据运输需求选择备案车辆、通行时段、运输起点、途经点、终点(驶出限行区域位置,非运输目的地)等→选定通行路线→提交→备案成功→按系统推送路线和时间通行。

  注意事项

  ①对于车辆状态异常以及所填车辆类型、号牌种类不匹配等情形的,系统将自动审核拦截,请务必准确输入相关信息。

  ②“皮卡车”允许通行,无需备案。

  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由市城管委对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资质进行审核并备案通行。

  ④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运输实际需要,延长通行时间。

  温馨提示

  对未按照系统推送路线和时间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民警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给予违法闯禁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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