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电动自行车上牌有什么要求
导语 连江县电动自行车上牌要求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即满足有脚踏装置且能够骑行、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等条件。
符合下列要求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
1、有脚踏装置且能够骑行
2、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3、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4、电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5、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持相关材料到连江县五大中心(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领取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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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上绿色号牌),无需驾驶证。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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