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民族变更
导语 以下详细说明了办理程序、办理条件、需提交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机构、办理地址、办理时间、联系电话、投诉电话
事项名称:福州民族变更
办理单位:福州市公安局
办理程序:本人或父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后逐级呈报审批
办理条件:民族成份已经市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确认的,公民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准变更民族成份。 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得再变更民族成份;但公民父母均系少数民族或同一个少数民族成份,而公民本人却系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成份的,民族成份因故出现逻辑性错误,可申请变更民族成份,不受年龄限制
需提交材料:1.正常情况下的变更: a.本人或父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b.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证明 c.《户口簿》。 2.民族成份因故出现逻辑性错误的: a.本人或父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b.《户口簿》 c.《结婚证》或父母《结婚证》 d.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收费标准: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受理,逐级报批。
办理机构(科室):变更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
办理地址:变更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591-87842986
投诉电话:0591-87840457
备 注: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抚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