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落地奖励申请指南

导语 福州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落地奖励申请要求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等。

  申请条件

  1、毕业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点击查看相关学校详细说明

  2.在“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为福州市财政收入的我市企业”中在职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3.硕士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7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

  4.受聘人才与上述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聘用(劳动)合同,个人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3万元的落地奖励;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1.5万元的落地奖励

  硕士、本科毕业生奖励,实行分期发放。其中,来榕工作满一年后,经申请认定后发放一半奖励;来榕工作满三年后,经申请认定后发放另一半奖励;在福州市企业工作满三年,但尚未申领第一次落地奖励的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落地奖励。

  申报材料

  1、《福州市“双一流”硕士、本科毕业生引进落地奖励申请表》

  2、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

  3、毕业证书(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学信网查询指南);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少于3年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所在企业开具的工资单(证明);

  6、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未达到起征点的需提交说明)等复印件;

  7、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

  8、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其它相关材料;

  10、来福州市前的工作经历、离职证明或工资社保等材料。

  以上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并盖章,并在目录页盖章处标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申报时须提供原件审查。

  申请地点

  由人才或企业向属地县(市)区人社局(按企业所得税归属原则)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申请时间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长期收件,目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双一流】可获取福州双一流补贴金额、线上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材料、咨询电话、发放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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