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职业培训见证补贴在哪里申请?申请有什么条件?一起来看!
见证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见证补贴对象
(一)在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实名制求职、失业、就业登记(下称“实名制登记”)之一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榕务工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学校毕业年度学生(只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企业直补培训)。
(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属于见证补贴范围。
见证补贴原则
在我省范围内实名制登记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未享受过鉴定补贴的实名制登记人员及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职业培训补贴以申报补贴对象实名制登记地为准申报;鉴定补贴按鉴定站所在地为准申报。
省属、中央属企业、高等职业院校、省级以上重点技校、省级以上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其所在地申报,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
2.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当年可按证书类型通过“见证补贴”方式,分别申请一次补贴,但不同类型证书的同一职业同一等级或同类型不同等级证书的不可重复享受。
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城乡劳动者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申请补贴时限
根据《关于使用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持证人申请“见证补贴”的日期在取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的六个月内且不跨年;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8号)精神,个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办理实名制就业(求职)登记的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实名制登记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见证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
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
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
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
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
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500元。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额的80%确定,最高不超过150元。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
申请地点及咨询电话
申报分为个人申报、培训机构代为申报、企业申报(企业直补)三种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机构代为申报的受理,四城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个人申报的受理。
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0
个人申请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见证补贴】获取福州见证补贴线上申请入口、补贴标准、申请条件/材料/地点、咨询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