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导语 福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单位缴费比例为16%。

  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单位参保

  3488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744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488元-17442元之间自行选择

  缴费比例

  单位参保

  单位:16%;

  个人:8%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0%

  缴费年限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故如为2011年7月之前参保缴费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届时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如为2011年7月之后参保缴费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需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缴费方式

  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先至福州市社保中心或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办理增员登记手续;手续办结5个工作日后到四城区税务机关缴费窗口办理申报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缴费】获取福州灵活就业/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线上缴费入口、线下缴费渠道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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