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双一流人才补贴换工作了还领得到剩余的补助吗

导语 福州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换工作不影响剩余补助的领取,离职后再入职可以重新申领该项落地奖励;但新入职的公司要求是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为福州市财政收入的我市企业。

  福州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换工作了还领的到剩余的补助吗

  依据文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201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等人才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159号),“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申请评审对象只要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离职后再入职,可以重新申领该项落地奖励;需由新单位重新提交剩余奖励的申报。

  申请剩余奖励需要提交《福州市“双一流”毕业生引进落地奖励申报表》、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少于3年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省社保的人才需提交社保和个税复印件(未达起征点需提交说明)、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双一流】可获取福州双一流补贴金额、线上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材料、咨询电话、发放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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