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澳通行证签注异地办理指南

导语 福州港澳通行证签注异地办理指南来了,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申请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仅限户籍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居民和持有上述地区《居住证》申请人及泉州、厦门市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5、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6、监护人的委托书

7、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8、居住证

9、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办理流程

1、填表:申请人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持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批: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

4、发证: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到发证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1、省内居民再次签注6个工作日;

2、省外居民20日

办理地点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办证指南、办理点地址电话、续签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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