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启动2023年高层次(G类)人才认定申报

导语 福州市仓山区发布公告,开展区级(G类)人才认定工作,满足条件的可享受落地补助、晋级奖励等政策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全力打造一支领域全面、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仓山区接续省级、市级高层人才认定,组织开展区级(G类)人才认定工作。

  一、仓山区高层次(G类)人才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仓山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引进人才指在仓山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签订劳动合同或发放首期薪酬时间与申报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且来仓山前在高校学习或区属以外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才。

  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仓山全职就业创业的人才)均可申请认定为仓山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A类、B类、C类)、市级高层次人才(D类、E类、F类)自然纳入仓山区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不再进行重复认定。区级高层次人才接续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之后顺接进行G类人才认定。

  二、认定的有效期

  已认定的区高层次(G类)人才认期为6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认期内晋级者,其认期重新计算。

  三、认定仓山区高层次(G类)人才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首先,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请时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及以上。能力特别突出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人才,经申报单位推荐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4.在仓山区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为仓山区财政收入)、区属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工作,在仓缴交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入认定范围。

  (二)认定标准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满足仓山区高层次(G类)人才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即可)

  仓山区高层次(G类)人才认定标准

  四、认定仓山区高层次(G类)人才的具体流程

  (一)申报

  申报人在仓山人才政策云平台(微信小程序搜索“仓山人才云”)进行线上申报,全年受理,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打印《仓山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签署姓名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相关职能单位。教育类人才材料送至: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24号仓山区教育局307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322502 ;卫健类人才材料送至:福州仓山区下渡街道美墩苑3号办公楼717室,联系电话:0591-63195901 ;其余人才材料送至: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办公楼512室仓山区人社局人才窗口,联系电话:0591-83532743。

  初审通过后,由区人社局牵头申报人所属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并联复审,同时征求纪委(监委)、公安、税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等部门意见,对其违法违纪、纳税征信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区人社局根据并联复审情况,提出拟认定人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及时反馈原因。

  (二)公示

  经初审通过的拟认定人选,由区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境外人才公示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认。

  五、认定为仓山区高层次(G类)人才可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一)落地补助。落地补助原则上仅限引进人才。对来仓山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每年在仓山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后且在职在岗的,给予一次性落地补助。仓山区高层次人才(G类)给予5万元补助。

  (二)晋级奖励。经认定为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仓山区高层次人才晋级为省、市高层次人才的,奖励2万元。

  (三)荣誉奖励。对已认定的区高层次人才,新取得其他认定条件的荣誉称号或业绩,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依据相应条款已享受晋级奖励的,不再享受荣誉奖励。

  (四)人才服务。经认定的人才可给予颁发“南台贤士卡”。持卡人可享受“南台贤士卡”所属层次相应待遇和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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