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申请条件要求

导语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每满1年可按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资60%的标准(1176元/月)领取1个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福州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申请条件要求

  依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1、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

  2、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补助标准:

  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资60%的标准(1176元/月)领取1个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咨询电话:

  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汇总(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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