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市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奖补发放详情

导语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为重点企业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输转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企业、各类用工调剂平台,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一)奖补对象及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为重点企业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输转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企业、各类用工调剂平台(暂时歇业的各类企业,行业协会、能够组织闲散劳动力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组织顶岗实习的职业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重点企业是指榕委办〔2017〕10号文所列企业,以及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企业。

  (二)奖补标准

  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入职后工资凭证为依据,且员工入职前未在接收企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的任一险种。单家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共享用工形式的工资凭证是指输出企业发放的工资银行流水明细或输出企业为员工缴纳输转次月的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的任一险种缴费记录,另需提供双方企业签订的共享用工协议书。

  调剂用工形式的工资凭证是指接收企业发放的工资银行流水明细或者接收企业为员工缴纳输转次月的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的任一险种缴费记录。

  (三)申请流程

  1.调剂员工前备案:企业、各类平台输转前,应先向实际用工的企业注册地所属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提交《调剂/引进备案申请表》(附件2)。其中,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应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职业院校还应提供办学许可证,行业协会提供登记证书等相关资质材料。

  2.审核拨付:各类平台提交《调剂/引进员工稳定就业补助申请表(机构版)》(附件3)、《员工花名册》(附件4)和工资凭证。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同级人社局复核并进行公示后,向同级财政局申请资金。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材料下载:附件1-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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