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为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奖补申请指南

导语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为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的各类人力资源机构、企业老员工、职业院校以及自行应聘的新员工。

  (一)奖补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为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的各类人力资源机构、企业老员工、职业院校以及自行应聘的新员工。

  重点企业是指榕委办〔2017〕10号文所列企业,以及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企业。

  (二)奖补标准

  新员工(即入职前未在我市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的任一险种,下同)稳定就业1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各类人力资源机构为企业代招新员工、企业老员工引进新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入职后工资凭证为依据,工资凭证可以是实际用工企业发放的银行工资流水明细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员工工资单。人力资源机构以劳务派遣方式为我市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的,凭证可以是人力资源机构代发的工资单,另需提供人力资源机构与实际用工企业签订的协议书、实际用工企业的承诺书(承诺员工是由申请奖补的人力资源机构引进)。单家企业(以实际用工企业计算)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

  (三)申请流程

  1.引进新员工前备案: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在为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前,应先向实际用工的企业注册地所属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填写《调剂/引进备案申请表》(附件2)。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需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审核拨付: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在引进员工符合奖补条件后,向备案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调剂/引进员工稳定就业补助申请表(机构版)》(附件3)、《员工花名册》(附件4)、工资凭证;老员工、自行应聘的新员工申请奖补,应提供《引进新员工稳定就业补助申请表(个人版)》(附件5)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凭证。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同级人社局复核并进行公示后,并向同级财政局申请资金。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材料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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