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区货车禁行规则(时间+路段)

导语 宁德市区重中型货车(含专项作业车)禁行区域内路段6:00-23:00时段实行禁行。

宁德市关于调整市区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扩大中心城区重中型货车(含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管制路段

  1.福宁路万安路口-福宁路金漳路口

  2.闽东东路福宁路口-闽东东路金马路口

  二、限行管制时间

  限行管制路段内实施高峰时段限行,具体时段为每日7:00-9:00、11:00-13:00、17:00-19:00 。

  三、限行车辆类型

  车辆总质量大于4.5吨(含)或车长大于6米(含)的重中型货车(含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四、有关要求

  1. 限行管制道路两端将设置交通诱导标志,请过境车辆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指示,沿金漳路-104国道-鹤峰路-万安路通行。

  2. 限行时段内货物进出,建议通过轻型、微型货车或新能源货车转运。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涉及民生物流等需要进入限行路段的车辆,向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证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违规驶入限行路段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3.军队、公安、消防、医疗急救、邮政运输、工程救险等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限制;城市管理部门养护车、环卫车、园林车等专项作业车辆正常作业时,不受限制;悬挂新能源号牌轻型厢式及封闭式货车不受限制。

  4. 本通告自2021年5月20日零时起实施。2018年12月20日发布的《宁德市公安局调整市区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的通告》继续施行。

宁德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9日

关于福鼎市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周边道路限制通行的公告

  随着莞甬高速公路佳阳高速出口(福鼎东)的开放运行,给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区车辆及人员通行带来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沙埕湾生态产业园项目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对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周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

  一、限行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工程结束

  二、限行路段

  纵一线、纵一线与莞甬高速公路的连接线(象阳至三丘田)、前岐支线、福东大道、薛家山隧道东连接线。

  三、限行方案

  (一)佳阳取土区域

  1. 莞甬高速公路佳阳高速出口(福鼎东)连接线(象阳至三丘田)进行半幅硬隔离;在佳阳乡象洋村和三丘田村对道路进行管控,内半幅项目施工队车辆通行,外半幅社会车辆通行。

  2.纵一线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社会车辆从(福鼎东)至福鼎方向由佳阳支线往沙叠线(X971县道)老路通行。

  3.前岐镇柯湾村口交通管制,前岐支线至柯湾村仅项目施工车辆通行,禁止一切社会车辆进入纵一线。前岐往返柯湾村的社会车辆从老路(G228国道替代线)通行。

  (二)前岐填方区域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3、4号车间填方开始时,薛家山隧道东连接线全线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从福鼎往前岐方向的大型车辆从沙叠线 (X971县道)通行(在百胜山隧道口设置警示引导牌),小型车辆过薛家山隧道往彩岙村方向通行(在薛家山隧道口设置警示引导牌)。

  车辆临时通行证由福鼎锂电办负责发放,限行期间所有经过限行路段的非施工作业车辆(持有通行证车辆除外)和行人禁止通行。

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区(前岐、佳阳、双岳片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月22日

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资国大道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随着我市岗尾桥和梅澳大道的开通,我市资国大道车流量、人流量剧增。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营造一个畅通、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对资国大道道路实施交通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1月21日起每日7:30——21:30福鼎市资国大道(岗尾桥西侧至资国大道信号灯路段)实行交通限制,禁止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通行;

  二、梅澳大道往天湖大道方向的限制通行车辆按梅澳大道-岗尾桥-龙泽外滩-大桥加油站-流美大桥-天湖大道线路绕行;

  三、市区往梅澳大道方向的限制通行车辆按流美大桥-大桥加油站-龙泽外滩-岗尾桥-梅澳大道线路绕行;

  道路交通限制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或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道路限行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月10日

  限制通行路段

  ◆岗尾桥西侧至资国大道信号灯路段禁止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通行

  ◆梅澳大道往天湖大道方向的限制通行车辆按梅澳大道-岗尾桥-龙泽外滩-大桥加油站-流美大桥-天湖大道线路绕行;

  ◆市区往梅澳大道方向的限制通行车辆按流美大桥-大桥加油站-龙泽外滩-岗尾桥-梅澳大道线路绕行;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重中型货车(含专项作业车)禁行区域和限行时间,自2019年1月20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管制区域

  宁德军分区环岛(不含)以南、福宁路兰田村路口(不含)以南、万安路(不含)以北、鶴峰路(不含)以东、福宁路(不含)以西内的区域。

  二、禁行管制的时间

  禁行区域内路段6:00-23:00时段实行禁行。

  三、有关要求

  1.禁行管制区域外围道路将设置交通标志引导分流,请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2.管制区内货物进出,建议通过轻型、微型货车转运。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物流等需要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向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申请办理《重中型货车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宁德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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