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州中考台侨生加分政策(材料+审核)
导语 福州市教育局发布《福州市中招办关于2021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了2021福州中招加分照顾对象及相关政策。
台侨生加分政策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顾。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加分办理
(一)开具证明办法:
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阳光中招专题专栏下载(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z/zwgk/cswz/fzygzz)。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0日-21日,到县(市)区侨办办理 “三侨生”中考加分身份证明。
(二)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2号),材料要求如下:
1.归侨身份的认定(凭下列1-4条款之一和第5条)
(1)《华侨回国定居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侨务部门办理的归侨、侨眷身份证明。
(2)本人有关归侨身份记载的档案复印件和单位对其归侨身份所出具的证明(在省直机关、大专院校、中央驻闽机构工作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设区市单位工作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在县一级单位工作的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出具证明。)
(3)本人户籍所在地侨务部门落实侨务政策资料中认定记载其为归侨的内容。
(4)本人国外出生证、定居证或回国护照等的原件。
(5)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档案。
2.华侨身份的认定(凭下列条款之一)
(1)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原件和护照原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的,侨务部门可以要求以其他材料或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
(2)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影印件、护照影印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其定居证件的证明原件。
(3)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应提供驻在国居留公证,并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3.父母子女关系的确认(凭下列条款之一)
(1)户籍证明。
(2)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
(三)审核办法:
考生将侨办开具的证明,连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于5月21日前交给学校(报名点)录入并提交中招办审核。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各县(市)区“三侨生”中考升学照顾证明办理地点和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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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办理
(一)开具证明办法:
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网下载。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0日至5月21日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具中考加分身份证明,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台胞考生:
(1)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三)(一式两份)
(2)台胞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台籍考生:
(1)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三)(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审核办法:
1.办理地址为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21台胞台企窗口(代办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入场)。
2.考生将台港澳办开具的证明,连同户口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于5月21日前交给学校(报名点)录入并提交中招办审核。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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