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州平潭秋季初中七年级招生政策
导语 农村初中按照原乡镇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老城区公办中学片内生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老城区公办中学及福建师大平潭附中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招生。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5年秋季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1.农村初中按照原乡镇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
2.老城区公办中学片内生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3.老城区公办中学及福建师大平潭附中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招生。
4.民办学校按学生或家长意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招生对象
2025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中学招生
招收原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申请就近入学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招生
1.招生对象:具有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满一年的(不含“租房落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2.招生计划:根据报名人数与学位情况分配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和城关中学拟招生人数;实际人数以具有符合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确定。
3.招生办法: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和城关中学招生实行双向选择,采取网络报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采用公开摇号录取,未摇到的学生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就读。
4.时间安排:
6月28日-7月2日:网络预报名。
7月28日:公布各校报名人数、摇号学校及摇号人数。
7月29日:上午9:00在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公开摇号
5.以上各类招生结束后,若有余下学额,进行摇号招生。
摇号对象:在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之后落户原潭城镇各村居(不含“租房落户的”)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安排详见第(九)点第2款)
(三)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招生
1.招生计划:
(1)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2)招收区棒球队队员20人。
2.招生对象与报名方式:
(1)因拆迁安置在岚城安置小区的一手房业主直系亲属,且征迁前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于2025年6月16-20日携带户口簿、拆迁安置及安置房产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报名。
(2)居住在岚城安置小区的廉租房、公租房的申请人的直系亲属,且报批前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于2025年6月16-20日携带户口簿、廉租房或公租房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报名。
(3)具有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不含“租房落户的”)的小学毕业生及政策性照顾对象。(政策性照顾对象报名详见第四点)
(4)根据原岚城乡人民政府(岚乡政〔2019〕292号)文件精神,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建设涉及的相关征地村村民子女。于2025年6月16-20日携带户口簿到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报名。2023年7月1日起,因投靠亲属户籍迁入的,不再享受本照顾政策。
(5)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四类人员,余下学额按以下三个类型梯次进行摇号招生。一个类别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这一类别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决定入学资格,同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别招生;一个类别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还有剩余学额则进行下一类别人员招生。
第一类,购买岚城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已办理房产证,户籍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于2025年6月16-20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报名。
第二类,购买岚城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已办理房产证,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以及租房落户原潭城镇各村居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平潭一中岚城校区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房产证。
第三类,凡购买平潭商品住房,且目前已交付使用的业主子女。参加平潭一中岚城校区余下学额第二轮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
(6)区棒球队队员单列招生,参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平潭综合实验区棒垒球队队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岚旅文体〔2024〕63号)执行,具体招生时间安排另行公告。
(四)城南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2.招生对象与报名方式:
(1)康德、华外、台亚岚、西航等四家房地产目前已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业主的直系亲属,且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6日-20日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到城南学校报名。
(2)具有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不含“租房落户的”)小学毕业生及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政策性照顾对象详见第四点)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两类人员,余下学额按以下两个类型梯次进行摇号招生。一个类别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这一类别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决定入学资格,同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别招生;一个类别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还有剩余学额则进行下一类别人员招生。
第一类,在平潭购买商品住房或老城区及周边区域(详见附件1)拥有自建房(有房产证)业主直系亲属,以及租房落户原潭城镇各村居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城南学校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上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第二类,凡申请到城南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
(五)师大平潭附中招生
1.招生计划:初一年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2.招生对象与报名方式:
(1)优先招生对象:目前已交付使用的世茂海峡如意城符合“三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三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政策的商品住房业主本人或其子女。委托世茂海峡如意城房地产公司统一登记造册,6月23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审核。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详见第四点)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两类人员入学,余下学额按以下三个类型梯次进行摇号招生。一个类别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这一类别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决定入学资格,同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别招生;一个类别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还有剩余学额则进行下一类别人员招生。
第一类,购买金井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已办理房产证,户籍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于2025年6月16-20日,到师大平潭附中报名。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购买金井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已办理房产证,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参加师大平潭附中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购买金井组团内已交付的商品住房,未办理房产证,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的业主子女。参加师大平潭附中余下学额的第二轮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城关中学强兴校区、城南学校龙南校区招生
1.招生计划:城关中学强兴校区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城南学校龙南校区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2.招生对象与报名方式:
(1)城关中学强兴校区招收海坛街道原岚城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城南学校龙南校区招收海坛街道原澳前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通过“平潭初中招生网络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
(2)具有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政策性照顾对象详见第四点)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两类人员入学,余下学额按以下两个类型梯次进行摇号招生。一个类别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这一类别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决定入学资格,同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别招生;一个类别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还有剩余学额则进行下一类别人员招生。
第一类,在平潭购买商品住房或老城区及周边区域(详见附件1)拥有自建房(有房产证)业主的直系亲属,均可申请参加城关中学强兴校区、城南学校龙南校区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上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第二类,凡申请到城关中学强兴校区、城南学校龙南校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
(七)少体校招生
少体校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30人,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少体校专业人员在7月3日完成测试后决定录取。专业测试和录取全过程在区社会事业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八)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指标:岚华中学9个班405人;翰英中学8个班360人;新世纪学校7个班315人;平潭赛尔双语学校5个班180人(每班36人)。共29个班,共1260人。
2.招生对象:2025届小学毕业生。
3.报名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30日
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2日
摇号时间:8月6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4日
报名时间:8月5-6日
摇号时间:8月7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
4.报名方式: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
5.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共有两轮的摇号机会。自愿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如果第一轮已经入围,不能参加下一轮的招生报名。
(1)若未被民办学校第一轮摇号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第二轮公开摇号。
(2)两轮摇号均没有入围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公办中学就读。
(3)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入学优待照顾对象,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在第一轮摇号之前,单列录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民办学校的不占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指标。民办学校应按时间节点对申请入读的随迁子女统一登记造册,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前及时送达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4)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初中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摇号随机录取;直升学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指标的,按上述程序执行。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的,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15日。
(5)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
(九)以下四类依梯次统筹安排入学
1.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网络报名逾期的
(1)报名办法:凡网络报名逾期的原潭城镇各村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8月10日前持户口簿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报名申请。
(2)入学安排:补报名时,若户籍所在地学校有学位,优先安排入学。
2.未在规定时间内落户的
(1)统筹对象:因投靠亲属,于2024年7月1日至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内,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的小学毕业生。
(2)时间安排:
网络报名:7月3-5日
公开摇号:7月30日
(3)报名方式: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进行志愿填报,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户籍迁入地)。
(4)志愿设置:设两个志愿,每个志愿仅限填报一所老城区及周边公办中学。每一志愿的具体学校,以“平潭社会事业局公众号”当年发布的“七年级招生余下学额及摇号的公告”为准。
(5)统筹办法:若第一志愿学校报名人数超过余下学额数时,进行公开摇号,未摇中的学生统筹到第二志愿填报学校就读。
3.城关派出所集体户(海坛东路105号):统筹安排城南学校就读,于2025年6月30日前持户口簿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报名。
4.租房落户原潭城镇各村居的
(1)统筹对象:户籍迁入原潭城镇各村居租赁房屋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方式:参与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城南学校、城关中学强兴校区、城南学校龙南校区(第一轮摇号)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具体安排详见第五点)
(十)报名纪律
以上各类学生在报名时,请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的报名类别进行报名。若报名类别选择不当,或弄虚作假,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或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学生将被录取到户籍迁出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政策性照顾(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台胞子女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籍子女在实验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岚社会教〔2024〕4号)精神,台胞及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就读,并免学费。
1.申报对象:适龄台胞或台胞子女。
2.申报条件:(1)申报对象为台胞的;(2)申报对象非台胞,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台胞的。
3.申报材料:(1)申报对象为台胞的:申请表、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申报对象为台籍子女的:申请表、申报对象的户口本或出生证,申报对象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户籍誊本。
4.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在6月30日前,向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入学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由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初审后于7月3日前报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二)港澳、外籍及华侨子女
1.港澳、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到暂住地学校就近入学。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2.华侨子女:指夫妻双方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可申请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其国内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提供:父母出入境记录单、委托公证、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护照。
以上申报对象在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
(三)军人子女
1.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中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照顾。于2025年6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平潭县人民武装部提出申请登记,初审无误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复审。
2.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升学。于2025年6月30日前,持军官证、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到区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处申请。
(四)挂职干部子女
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挂职干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于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五)孤儿(父母双亡)、烈士、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于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提供: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六)残疾人子女
1.有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于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提供: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如属于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须提供相关证件。
2.轻度肢残儿童是指有自理能力且不影响正常上课的小学毕业生(不含智残、聋哑、盲童),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于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提供:户口簿、残疾证。
3.重度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在岚创业或就业具体实际,于6月30日前到区残联递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根据申请安排就近入学。提供:创业者营业执照或就业者一年以上工资证明材料,户口簿、残疾证。
(七)征迁户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征迁户子女,或在征迁协议签订之日前与征迁户同一户籍地址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因征迁需要跨片区的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于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提供:被征迁户子女认定申请表,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选房号复印件需加盖拆迁公司核对章,户口簿。
(八)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农村户籍的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在2025年6月30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原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登记。
(九)离岛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离岛或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现仍在离岛或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于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提供:教师证、户口簿、学校证明。
(十)医护工作者子女
1.支援抗疫的医务工作者子女:被我区医疗系统派往区以外疫区支援抗击新冠疫情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2.离岛卫生院医护工作者子女: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离岛卫生院工作,现在仍在离岛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岗医护工作者,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申报对象在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提供:执业证书、户口簿、单位证明。
(十一)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在我区务工的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其居住地安排在城关中学强兴校区、城南学校龙南校区或其他农村初中就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于7月3-5日参加网络预报名,上传:户口簿、居住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2.“三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申请到城南学校就读。申报对象在6月30日前向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递交材料。提供:a.户口簿;b.父母一方于2025年3月1日之前办理原潭城镇各村居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c.父母一方(非平潭户籍)于2025年3月1日前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截至当年6月30日)以上的社保证明。
(十二)优化房地产政策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岚交建住房〔2024〕53号)文件精神,从该文件发布之日后(2024年11月29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已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和契税缴交,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户籍已落户该小区的业主子女,统筹方法如下:(1)购买岚城组团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子女,可参加平潭一中岚城校区“第二类”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2)购买金井组团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子女,可参加师大平潭附中“第二类”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3)购买老城区及周边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子女,可参加城南学校“第一类”公开摇号的网络预报名。
措施时限:该措施执行有效期从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招生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止,提供的网签合同备案等材料时间需在该有效期内。
报名方式: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城区及周边公办中学余下学额公开摇号”(第一轮摇号)网络预报名。上传:网签合同备案、契税凭证、户口簿。
(十三)注意事项
1.大练岛因已与主岛一体化,根据实验区《2023年第5次社会事业领域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精神,照顾政策自2024年到2026年,实行三年过渡,2027年之后教师子女和医护工作者子女不再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视同主岛管理。
2.本照顾政策中的“统筹安排入学”是指: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条件较好的公办中学就读。
五、城区及周边公办中学
余下学额公开摇号
(一)城区及周边公办中学: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师大平潭附中,城南学校,城关中学强兴校区,城南学校龙南校区共五所学校。
(二)时间安排
1.第一轮: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7日
报名时间:7月8-10日
摇号时间:7月30日上午9:00
2.第二轮: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11日
报名时间:7月14—16日
摇号时间:8月6日上午9:00
(三)报名方式:通过“平潭初中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城区及周边公办中学余下学额公开摇号”网络预报名,进行志愿填报。
(四)志愿设置:第一轮摇号设两个志愿,每个志愿仅限填报一所学校,若第一志愿学校摇号未中,原则上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第二轮摇号设一个志愿。每一轮每一志愿的具体学校,以“平潭社会事业局公众号”当年发布的“七年级招生余下学额及摇号的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凡参加公办中学摇号的小学毕业生只有一次摇号机会,重复多报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当年摇号资格。因不同摇号轮次的各志愿学校报名条件各不相同,在选择摇号轮次和填报志愿前,请认真阅读每一摇号轮次各招生学校的报名条件,谨慎选择摇号轮次和符合条件的学校填报志愿,一旦误报,则为无效志愿,若后续报名受限或影响录取,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2.摇号入围后,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行放弃。自行放弃和没有入围的,可申请参加民办学校网络预报名及摇号录取或回户籍所在地公办中学就读。
3.摇号捆绑规定:双胞胎或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申请摇号捆绑,由家长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抽签号中,选定一个作为正式抽签号,未选定的抽签号为废号,废号摇中无效。与网络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申请办理。
(六)余下学额公布地点:区社会事业局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官方网站、平潭电视台等。
(七)余下学额摇号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现场。
六、学业评定
(一)2025年春季在册的小学六年级学生,经所在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后,发给毕业证书。所在学校负责填写档案,并于6月28日前将报名表(附九年义务教育登记卡与学生户籍复印件)报送社会事业局基教处。
(二)各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进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等级制。
(三)各校必须严格把好小学毕业生合格质量关。毕业生学业检测由全区统一命题,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七、回原籍学生(一)区外就读的户籍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回本区升学就读初中的,需于7月10日前持户口簿及学生档案到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就读。
(二)在我区就读的区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就读。
(三)办理程序:(1)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2)毕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领。介绍信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存档。
八、加强领导初招工作牵涉面广,历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认真解疑释惑。
(一)招生工作全过程在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社会事业局组成监察组对今年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提供假户籍、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公办小学接受民办招生学校宴请、接收劳务费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的初招工作规范、有序完成。
(三)照顾招生的征地村及房地产楼盘的招生学校,应成立招生小组,派专人负责,学校是第一责任人,务必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九、本《意见》由平潭综合实验区
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老城区及周边区域
2.原岚城组团规划范围
3.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学招生咨询电话
4.2025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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