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利申请资助

导语 福州本地宝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专利申请资助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材料:

  1、《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

  2、专利申请人在福州行政区域的相关证明:

  a、 个人专利申请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户口薄等),个人身份不在福州行政区域的,需提供暂住证或房产证明,并附上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专利申请请求书》

  b、单位专利申请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c、 多个专利申请人的,以第一申请人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为准。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福州专利代办处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资助登记费、首次年费等需提交专利证书。

  4、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福州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的发票。

  申请受理:

  1、专利申请资助实行常年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受理后,由经办人员填写《专利申请资助受理告知单》交由申报人保存。

  2、我局按有关规定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审批结果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在福州知识产权网上公布,其中:PCT或外国专利申请的资助须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批后公布。

  经费发放:

  申报人持上述受理告知单、缴费发票及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协议书及办理人身份证),于审批结果公布后15天内到我局领取资助经费,因特殊原因可延期至下一季度的领取时间,逾期视为放弃。

相关链接:

福州专利申请办理地点

福州专利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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