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申请时间

导语 2020年福州市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将于11月2日起开放申请,符合申请条件且居住于福州市马尾区的家庭可至申请人所在的居住地村(居)受理。

  2020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申请时间

  11月2日起工作日时间

  受理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均人均年收入4.8万元以下、单身家庭年收入7.2万元以下、家庭总财产86万元以下,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几类人员可提出申请:

  ①户籍条件: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及马尾建城区内的农村村民,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农村村民无住房,住房情况需由村及镇街确认,特别是无产权住房)。

  ②D级危房:马尾区范围内D级危房住户(含承租直管公房住户,直管公房承租人需腾退直管公房),所居住的D级危房不列入住房审核内容,但申请人应提供D级危房鉴定书及入住公租房后不再居住危房的承诺函,并接受所在镇、街的例行检查。

  ③社保条件:在本市马尾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

  ④机关事业人员:属于在本市马尾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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