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为满足因生育导致家庭人口增加的保障家庭住房需求,特制定本指南。
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生育家庭房源调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为满足因生育导致家庭人口增加的保障家庭住房需求,特制定本指南。
二、申请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保障家庭上一年度资格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
2.公租房租赁合同仍在有效期内;
3.承租期间无故意欠缴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行为;
4.承租期间,无转租、转借以及无故空置累计满6个月等违规记录。
(二)申请标准
1.因生育导致保障人口增加的保障家庭,可申请提高保障面积档次并调换房源(最大调换至三人型户型);
2.承租一居室的二人型单亲家庭(子女未成年)可申请调换二居室房源。
三、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配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育有子女凭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
4.近6个月内的用水、用电缴费记录或使用凭证。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申请人向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审核:经营公司现场初审,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资格登记:审核通过的,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登记调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经营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轮候排序:建立调房申请轮候库,保障家庭按申请月份分批轮候,同月申请的按未成年子女数量排序,数量相同的通过公开抽签确定顺序;
选房配租:根据房源情况分批组织选房,并公示选房方案;
办理换房:选中房源后,结清原住房费用、办理退房手续,签订新租赁合同。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自2026年1月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常态化受理。
办理地点:各公租房小区办事处或物业处(具体将在各公租房小区物业处张贴公布)。
六、注意事项
1.轮候期间放弃选房的,退出轮候序列,需待下年度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申请;累计放弃两次的,不得再申请调配;
2.换房后新合同自签订次月起生效,租赁期限与原合同剩余期限一致,租金按新调换房源所在小区标准执行;
3.选房后未按时签订合同并入住的,视为弃权,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调房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申请人存在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调换房源的资格,且在未来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七、咨询电话
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0591-2285039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房源调换】获取福州公租房房源调换政策,调换条件、调换申请材料、调换流程、咨询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