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因私)
办理材料
统一必带: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原件);
4、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其他人无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6、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不同情形必须提交:
(1)探亲,提交探亲类入台许可证明;
(2)定居,提交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或提交台湾户籍滕本、台湾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注销证明。
(3)乘务,提交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赴台批件、单位证明。
(4)居留,提交居留类入台许可证明。
(5)就学,提交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赴台批件、《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经贸交流,提交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赴台批复件、入台许可证明。
办理流程
1、填表:申请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受理:申请人持上述表格和办理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核: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补充相关材料的告知补充;
4、发证: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来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直接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9个工作日;
2、再次申请签注的,6个工作日;
3、应邀赴台加急的,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
2、一次签注20元
3、一年多次有效签注100元/枚
4、一次加注20元
5、一次延期20元
办理地点
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具体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09号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3:00—6:00)
电话:
联系电话:0591-87821104
投诉电话:0591-8782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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