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适房交易条件及流程
导语 在福州拥有一套经适房,如果想进行买卖需要哪些条件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奉献给大家!
一、交易条件
1、必须为福州五区,且于2007年6月7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取证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的登记时间或填发时间为准
2、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需要缴交土地收益价款后,才可以申请直接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土地收益价款按申请缴款时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基准楼面地价的10%缴交(住房面积 X基准楼面地价X10%)。
3、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单位名义建设后分配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上市交易应当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二、交易流程
(一)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至房屋所在地的区级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收益价款的缴款手续,国土部门按规定测算应缴纳的金额、收取相应的款项并开具缴款凭证。
(二)申请人需在土地收益价款缴款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内,持该凭证及相关交易材料向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上市交易手续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注:申请人缴交土地收益价款后逾期未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或者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需向国土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应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测算基数或标准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根据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补缴款项,并由国土部门开具补缴价款凭证;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测算基数或标准未发生变化的,由国土部门出具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