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委托书公证办理指南
导语 在福州如果想开委托公证的时候,应该要怎么办理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
办理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书,委托涉及事项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涉及财产的要提供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工商部门的持股证明等);,
4、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公证告知-审查-查询笔录(受理后要预约时间制作)-核查(调查)-补充证明材料-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处制作-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民事委托300元/件
办理地点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 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0591-87821049,节假日咨询请打:0591-878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