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清安置房最新消息
导语 福清有哪些安置房?补偿安置面积怎么认定?福州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2019年第一期重点项目征迁正在有序推进当中,其中西门停车场片区、利桥片区(龙江北侧)、东门河东侧、龙江南岸利桥片区都有哪些安置房源可供大家选择?又是如何结算的呢?
安置房源
(1)西门停车场片区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泽辉住宅小区、政府储备地2018-002地块配建的商业用房及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蓝天花园、中联江滨御景中安置,过渡期限泽辉住宅小区、2018-002地块暂按3年计,其它按6个月。
安置在泽辉住宅小区、2018-002(政府储备地)、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江滨御景的:误差的面积(含增减的)沿街的分别按19000元/㎡(一层)、9000元/㎡(二层)和8000元/㎡进行结算,沿巷(内街)的分别按12000元/㎡(一层)、8500元/㎡(二层)和7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停车场的店面按沿内街处置。
安置在中联蓝天花园的: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多于实际安置面积的,按以上标准补差给被征收人;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少于实际安置面积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标准补缴款:沿街的分别按17700元/㎡(一层)、8300元/㎡(二层)和7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1000元/㎡(一层)、7800元/㎡(二层)和7000元/㎡(三层)进行结算。
安置在中联蓝天花园的,认定补偿安置商业面积等面积安置部分,按以下地段差标准补差给被征收人:沿街的分别按1300元/㎡(一层)、700元/㎡(二层)和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000元/㎡(一层)、700元/㎡(二层)和500元/㎡(三层)。
(2)利桥片区(龙江北侧)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2010-044A(政府储备地)、2010-044B(政府储备地)、2018-002(政府储备地)配建的商业用房及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蓝天花园、中联江滨御景中安置,过渡期限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蓝天花园、中联江滨御景按6个月计,其它暂按3年计。
安置在2018-002(政府储备地)、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江滨御景的:误差的面积(含增减的)沿街的分别按19000元/㎡(一层)、9000元/㎡(二层)和80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2000元/㎡(一层)、8500元/㎡(二层)和7500元/㎡(三层)进行结算。
安置在以上其他地块(含中联蓝天花园)的: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多于实际安置面积的,按以上标准补差给被征收人;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少于实际安置面积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标准补缴款:沿街的分别按17700元/㎡(一层)、8300元/㎡(二层)和7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1000元/㎡(一层)、7800元/㎡(二层)和7000元/㎡(三层)进行结算。
安置在以上其他地块的,认定补偿安置商业面积等面积安置部分,按以下地段差标准补差给被征收人:沿街的分别按1300元/㎡(一层)、700元/㎡(二层)和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000元/㎡(一层)、700元/㎡(二层)和500元/㎡(三层)。
(3)东门河东侧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2018-002(政府储备地)配建的商业用房及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蓝天花园、中联江滨御景中安置,过渡期限2018-002地块暂按3年计,其它按6个月计。
安置在2018-002(政府储备地)、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江滨御景的:误差的面积(含增减的)沿街的分别按19000元/㎡(一层)、9000元/㎡(二层)和80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2000元/㎡(一层)、8500元/㎡(二层)和7500元/㎡(三层)进行结算。
安置在中联蓝天花园的: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多于实际安置面积的,按以上标准补差给被征收人;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少于实际安置面积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标准补缴款:沿街的分别按17700元/㎡(一层)、8300元/㎡(二层)和7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1000元/㎡(一层)、7800元/㎡(二层)和7000元/㎡(三层)进行结算。
安置在中联蓝天花园的,认定补偿安置商业面积等面积安置部分,按以下地段差标准补差给被征收人:沿街的分别按1300元/㎡(一层)、700元/㎡(二层)和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000元/㎡(一层)、700元/㎡(二层)和500元/㎡(三层)。
(4)龙江南岸利桥片区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水岸观溪住宅小区、石井花园住宅小区、2010-044A(政府储备地)、2010-044B(政府储备地)、2015-014(政府储备地)、2018-002(政府储备地)配建的商业用房及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蓝天花园、中联江滨御景中安置,过渡期限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蓝天花园、中联江滨御景、水岸观溪住宅小区、石井花园住宅小区按6个月计,其它暂按3年计。
安置在2018-002(政府储备地)、中联天城、中联城、中联江滨御景的:误差的面积(含增减的)沿街的分别按19000元/㎡(一层)、9000元/㎡(二层)和80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2000元/㎡(一层)、8500元/㎡(二层)和7500元/㎡(三层)进行结算。
安置在以上其他地块(含中联蓝天花园)的: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多于实际安置面积的,按以上标准补差给被征收人;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少于实际安置面积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标准补缴款:沿街的分别按17700元/㎡(一层)、8300元/㎡(二层)和7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1000元/㎡(一层)、7800元/㎡(二层)和7000元/㎡(三层)进行结算。
安置在以上其他地块(含中联蓝天花园)的,认定补偿安置商业面积等面积安置部分,按以下地段差标准补差给被征收人:沿街的分别按1300元/㎡(一层)、700元/㎡(二层)和500元/㎡(三层)进行结算,沿巷(内街)分别按1000元/㎡(一层)、700元/㎡(二层)和500元/㎡(三层)。
其他补偿补助
认定不予补偿商业安置面积的,仅给予房屋重置价和二次装修重置价补偿,标准参照住宅标准。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标准同货币补偿,按时搬迁奖励按认定商业补偿安置面积计算,临街的:一层按900元/㎡,二层按450元/㎡,三层按400元/㎡,临巷(内街)的:一层按600元/㎡,二层按400元/㎡,三层按300元/㎡。在权证确权范围或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外,不再另计公摊面积(含土地、建筑)补偿。
在规定期限内商业店面未能按以上标准达成补偿协议的,可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选择评估的按评估价格加搬迁补助费和临时过渡费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再给予其它任何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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