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办理指南
导语 重要通知!“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办理工作即将启动!
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为本区户籍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凡符合条件的“三侨生”请准备好申办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网上预约取号办理。
2020年福州市高考“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办理工作由福州市委统战部(市侨办)统一受理。
如何认定华侨、归侨的身份?
对华侨、归侨身份的认定,按照《国务院侨办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国侨发〔2009〕5号)执行。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办理时间
中考
参加2020年中考的“三侨生”:2020年5月11日至22日,逾期不予办理。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职生)
参加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职生)的“三侨生”:2020年5月6日至9日,逾期不予办理;
高考
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三侨生”:2020年5月6日至26日,逾期不予办理。
申请材料
《福建省“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审核表》
考生常住户口簿或身份证
县(市、区)政府侨务部门办理的华侨身份证明。
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原件和护照原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
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影印件、护照影印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其定居证件的证明原件。
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需提供驻在国居留公证和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户籍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
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1.户籍证明。 2.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 凭上述条款之一可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归侨身份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1.《华侨来闽定居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侨务部门办理的归侨、侨眷身份证明。
2.本人有关归侨身份记载的档案复印件和单位对其归侨身份所出具的证明(在省直机关、大专院校、中央驻闽机构工作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设区市单位工作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在县一级单位工作的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出具证明。)
3.本人户籍所在地侨务部门落实侨务政策资料中认定记载其为归侨的内容。
4.本人国外出生证、定居证或回国护照等的原件。
5.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档案。 凭上述1-4条款之一和第5条可证明归侨的身份。
华侨身份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1.县(市、区)政府侨务部门办理的华侨身份证明。 2.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原件和护照原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的,侨务部门可以要求以其他材料或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 3.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影印件、护照影印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其定居证件的证明原件。 4.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应提供驻在国居留公证,并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凭上述条款之一可证明华侨的身份。
办理程序
中考
户籍在晋安区的中考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阳光中招专题专栏下载(网址: http://jyj.fuzhou.gov.cn/zz/zwgk/cswz/fzygzz)。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晋安区侨办办理 “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
高职分类考试、高考
户籍在晋安区的高职分类、普通高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晋安区侨办开具《侨眷身份证明》之后,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层365、366窗口办理“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
办理地址
福州市侨办办理点
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层365、366窗口。联系电话:0591-87548105
晋安区侨办办理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四楼晋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联系电话:0591-83640979
鼓楼区侨办
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档案综合楼5楼侨务办公室 电话:87554778
台江区侨办
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公园路101号台江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26-29号窗口 电话:83201376
仓山区侨办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9-20号窗口 电话:63195506
晋安区侨办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四楼 晋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电话:83640979
马尾区侨办
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24号窗口 电话: 63158121
长乐区侨办
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8号行政服务中心38、39号窗口 电话:22055076
福清市侨办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厅二层18-20号窗口 电话:85222521
闽侯县侨办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0号窗口 电话:22982443
连江县侨办
连江县文笔路1号 市民服务中心72号侨办窗口 电话:62999680
闽清县侨办
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62300869
罗源县侨办
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县委大院2号楼二层统战部办公室 电话:26875869
永泰县侨办
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号县委大院统战部三楼 电话:24832334
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创业大厦斜对面) 电话:0591-38265875
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请按照市民服务中心规定在网上预约办理。预约采用身份证实名制,请本人或代办人先在“福州窗”公众号或“e福州”APP上实名注册并认证。预约服务提供未来7个工作日(不含当日)的预约。
预约流程如下(二选一):
①进入e福州APP首页后,点击“全部”→“网上办事”→预约办事→福州市民服务大厅→市委统战部(市侨办)进行预约取号。
②进入“福州窗”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市民服务”→预约服务→市委统战部(市侨办)进行预约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