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层次骨干人才

导语 近日,福州市人社局公布了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认定标准,下面就来看看详细内容。

  三、第三层次骨干人才

  (一)市级优秀人才;

  (二)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三)被授予福州市首席高级技师、福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的;

  (四)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五)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六)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七)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比较突出贡献的其他骨干人才。

  以上骨干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更多的福州人才政策相关信息,也可直接在“福州本地宝”(ID:fuzbdb)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人才”获取。(详细内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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