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发放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至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福州市失业保险金为1764元/月(1960*90%)。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每满1年可按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资60%的标准发放,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即1176元/月。领取1个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自愿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意: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领取失业金《告知单》
福州市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海峡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办理程序
可现场或网上办理
1、携带福州市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海峡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前往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2、下载“榕e社保卡”、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等网络申领失业金。
领取期限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如果是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则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但农民合同制工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部分的,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点击查看申请地址及咨询电话
网上办理:“榕e社保卡”、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取申请条件/材料/流程、领取期限/金额、线上申领入口以及申领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