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材料

导语 福州电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材料具体有哪些?福州电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有什么材料?现在就跟福州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关于福州港澳通行证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福州本地宝。

  申报材料: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探亲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交验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3、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4、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或者有关指定机构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2、对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对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须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

  4、指纹采集工作参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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