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地户口办理医保条件+费用
导语 2017福州外地户口办理医保条件和费用是怎样的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带大家一起前去了解详情!
办理条件:
第一类,已在福州市用人单位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第二类,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学校连续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第三,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持有人,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类规定的对象,按照自愿原则,可在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期是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医保费的,可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但是有两个月的等待期)
到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超过缴费期的应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其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居住证持有人,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到居住证登记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以下情况会影响办理:
1、居住证持有人在户籍地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在福州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应按规定将其在外统筹区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关系转入福州市。
2、按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停止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在停止签注手续的当年度已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
3、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的居住证持有人,至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已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费用
成年人180元/年、未成年人(含在校学生)150元/年;新农合个人缴费为150元/年。个人缴费约占总筹资水平的25%,主要是由财政补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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