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住院八闽保可以赔付吗

导语 可以,因意外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赔付后个人需自付的费用,医保目录内住院费用和特药责任共享免赔额2万元,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80%比例赔付。

  “八闽保”住院医疗责任涵盖了意外住院,因意外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第三方赔付后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在扣除年度累计2万(含)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是可以理赔的,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0万。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偿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所产生的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自负的部分,保险公司在扣除年度累计2万元(含)免赔额后,剩余的部分给予报销8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万元。

  关于异地报销的约定:在省外定点医院就诊并经医保参保地结算后可申请理赔,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所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本项保险责任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保险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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