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办理指南
导语 参保人出国(境)定居、死亡、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还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
申报条件
(1)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
(2)参保人员死亡。
(3)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其其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2)县级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注销参保人保险关系,并将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退还参保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
受理机关地址
申请人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居民保村级便民服务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获取福州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指南、线上办理入口、补缴、养老金领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