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兜底保障对象有哪些

导语 福州兜底保障对象是指具有四城区城镇常住户口,不完全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但属于榕政办〔2020〕46号确定的“兜底保障群众(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对象)”。

  福州兜底保障对象有哪些

  具有四城区城镇常住户口,

  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

  不完全符合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但属于《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0〕46号)确定的“兜底保障群众”。

  “兜底保障群众”有哪些

  (一)兜底保障群众

  1.低保对象;

  2.特困供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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