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导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后,在转出地和在福州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合并计算。

  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不需要额外的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开具办法请咨询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外转入流程(线下办理):

  前往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福州市参保缴费5个工作日后,再到福州市社保中心或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办结转移手续后,您在转出地和在福州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合并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获取福州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指南、线上办理入口、补缴、养老金领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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