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双通道处方药品怎么流转
导语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双通道”处方流转药品由“双通道”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通过医保电子处方平台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参保患者在“双通道”零售药店购药,医保经办机构与“双通道”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由基本医保支付的费用,患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医保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统一部署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电子流转处方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双通道”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顺畅流转。
目前,符合我省“双通道”用药政策的参保患者可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等多家医院就诊开具“双通道”药品流转处方,处方审核通过后上传至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处方流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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