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导语 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补缴后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福州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制度实施时(一般为2011、2012年,具体时间点各县市区不同,应咨询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中断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补足15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补缴去哪里办理?

  参保关系所在地税务部门

  >>点击查看福州各税务局地址电话

  激励机制(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缴费年限超过15 年的,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获取福州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指南、线上办理入口、补缴、养老金领取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