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导语 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补缴后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福州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制度实施时(一般为2011、2012年,具体时间点各县市区不同,应咨询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中断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补足15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补缴去哪里办理?
参保关系所在地税务部门
激励机制(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缴费年限超过15 年的,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获取福州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指南、线上办理入口、补缴、养老金领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