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导语 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才可享受养老待遇,福州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福州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

  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居民。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不用缴费,可从参保登记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制度实施时未满 60 周岁的城乡居民,若不参保缴费,则年满60周岁不享受基础养老金。

  福州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可以领取城乡居民保养老金待遇,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两者合并计发,按月支付,直至终身。

  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提供,标准由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进行调整并核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利息)除以139,个人多缴多得。

  基础养老金:240元/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元/月):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激励机制(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缴费年限超过15 年的,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

  高龄待遇倾斜

  65-69岁基础养老金增加10元,70-79岁基础养老金增加20元,80岁以上基础养老金增加3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金】获取福州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办理指南、养老金测算、余额查询、丧葬补助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