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导语 福州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婴幼儿照护支出扣除

  01、扣除范围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02、扣除标准

  1000元/月/每孩(定额扣除)

  03、扣除方式

  1、父母(监护人)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监护人)各扣除50%。

  注: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4、扣除时间

  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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