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澳通行证赴香港其他签注怎么办理

导语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的可以申请签注。

  申请条件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持逗留签注在澳门期间,申请前往香港的。

  申报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5赴香港事由证明材料

  6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7监护人的委托书

  8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9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10居住证

  11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

  办理费用

  赴香港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办理地点

  >>福州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

  办理时限

  1.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签发。

  2.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3.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办证指南、办理点地址电话、续签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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