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澳通行证赴香港其他签注怎么办理
导语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的可以申请签注。
申请条件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持逗留签注在澳门期间,申请前往香港的。
申报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5赴香港事由证明材料
6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7监护人的委托书
8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9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10居住证
11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
办理费用
赴香港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1.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签发。
2.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3.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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