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澳通行证赴澳门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导语 福州港澳通行证赴澳门逗留签注办理要求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申请条件
内地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
“企业机构”是指:(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3)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应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
申报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机构为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7*赴澳门商务活动的说明
办理费用
一次有效签注15元/次,多次有效签注80元/次。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1.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签发。 2.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3.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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