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福州医保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不同医保类型报销标准不同,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①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按病种收费除外)

  ②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支付规定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

  2、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说明:

  ①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医共体成员单位间转院,经转出、转入医院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线。

  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③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乡女性参保居民每次生育(含顺产、剖宫产)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福州医保余额/缴费明细查询入口,医保缴费、转移、补缴、医保家庭共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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