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审核办理指南

福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审核如何办理?福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审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福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审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接下来就和福州本地宝一起了解下。

办理条件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办理材料

本人办理:

复核申请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复核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委托或代理:

复核申请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复核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或代理文书、身份证

办理流程

收件→审核→作出受理决定→复核→作出复核结论→送达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办理费用:无收费

办理地点

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5楼

公交路线:1路; 5路; 22路; 27路; 55路; 118路; 301路; 317路; 317支路; 三坊七巷环线在双抛桥站下车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时制15:00-18:00)

电话:联系电话87027965 投诉电话87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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