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赠与公证办理指南
导语 在福州如果想开赠与公证的时候,应该要怎么办理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
办理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受赠书;
(3)所赠与的财产权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受赠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证明(由派出所出具或提供单位人事档案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公证告知—审查—询问笔录(受理后要预约时间制作)—核实(调查)—补充证明材料—拟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书制作—发证—归档
办理费用
1、受益额为20万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2、超过20万不满50万的部分,按0.8%收取;
3、超过50万不满200万的部分,按0.5%收取;
4、超过200万不满500万的部分,按0.3%收取;
5、超过500万不满1000万的部分,按0.1%收取;超过1000万的部分,按0.05%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办理地点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 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0591-87821049,节假日咨询请打:0591-87821104
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