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最低工资标准
导语 福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2022年4月1日起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为1960元/月。
现行标准
从2020年1月1日起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由现行的五档缩减为四档分别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
具体到福州来说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平潭综合试验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标准
从2022年4月1日起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
具体到福州来说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平潭综合试验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