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导语 初次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相关手续
事项名称 |
初次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
事项编码 |
FZ01GA-XK-0043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办理法律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
办理程序 |
1、到具有培训资质条件的驾校报名培训; 2、考试科目分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各科目在规定 时限后依次进行考试; 3、各科目考试预约时间按培训学校通知或在福州市交巡警 互联网站上自助预约; 4、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当日取证。 |
办理条件 |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需提交材料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外地市人需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4、一寸白底彩照10张。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一、收费标准:科目一:80元;科目二:380元;科目三:100元;每个考试科目第一次补考免费,第二次补考收取该科目考试费50%的费用,第三次及以后补考每次收取该科目考试费30%的费用,直至考试合格为止;工本费10元/本;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条,闽价费[2012]202号 |
办理时限 |
科目三考试合格当日领证 |
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11185-3-2-1-1、各交巡警(交管)大队办证大厅公布的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各交巡警(交管)大队办证大厅公布的投诉电话、88037530 |